2018-08-23 15:54:55
国际商事证明书简介
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在进行国际间的货物买卖、通关、结汇、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作和技术合作、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和仲裁等国际商事活动中,贸促会往往会应客户申请来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单证:包括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 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非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 资信证明;业务函电;各类声明;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等等。
第二类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和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业务范围
第一类、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
(1)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简介等
(3)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
(4)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
(5)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农药注册证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卫生许可证书、检验证明、自由销售证明、纺织品许可证书等
(6)非涉外商业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
(7)检验类、资信类证明,如检验、分析证明,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公司损益表等
(8)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
(9)业务函电
(10)各类业务证明及声明
(11)其他需要出具证明书的文书、单证
第二类、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实:
(1)不可抗力事件
(2)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